煙道清洗合同
甲方: 乙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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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乙雙方經(jīng)友好協(xié)商,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潔服務達成以下協(xié)議:
一、 承包清洗概況:
1、 清洗名稱:
2、 清洗地點:
3、 清洗范圍:合同全部清洗面積共計 平方米。
4、 清洗內容:
包含廚房排煙罩、箅子、管道、豎井、風機、及進出口部分,以及灶臺、灶眼等
5、 清洗造價:本合同一次清洗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(大寫)。
二、 清洗期限:
1、根據(jù)《北京市賓館防火安全管理規(guī)定》關于廚房油煙管道應定期進行防火清洗的要求,重點防火單位每年度至少要進行四次清洗,根據(jù)貴單位的實際情況,擬清洗 次。
2、經(jīng)雙方協(xié)商于
安排清洗。
3、本合同經(jīng)雙方協(xié)商確定定點合作單位,可按物價局批復收費最低標準給予優(yōu)惠,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,經(jīng)雙方協(xié)商調整或給予優(yōu)惠。
三、 物資供應:
清洗工程所需器材、材料由乙方解決,自籌提供。主要包括:油煙清洗機、高效油煙清洗劑等。
四、 清洗價款結算:
清洗完工結束,甲方驗收后,即可按合同約定結算清洗費用。
五、 驗收:
1、 驗收標準按北京市消防局有關要求執(zhí)行。
2、 清洗工程由甲方相關管理部負責驗收簽字。
六、 經(jīng)濟責任:
1、 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。
2、 在清洗工作中由于不慎,損壞甲方物品,乙方按原價給予賠償。
3、 由于清洗質量未達到要求,乙方需在三日內重新清洗,并確保驗收合格,返工的費用甲方不另行支付。
4、 在施工期間,乙方出現(xiàn)任何傷亡事故,乙方負全部責任。
5、 乙方確保合同期內,符合國家相關部門的資格審查要求,如有違約,甲方有權解除合同,并追究違約責任。
七、 附則:
1、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(zhí)一份。
2、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: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。
3、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,雙方可根據(jù)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(guī)定,議訂補充條款,經(jīng)審定后作為本合同附件,共同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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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 乙方:
法定代表人: 法定代表人:
蓋章: 蓋章:
日期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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